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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19 15:17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2-07-18       报名截止:2022-07-22
2022河北沧州市任丘市招聘市第一中学合同制教师50人公告
为加强市一中教育发展和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50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50名,按照所教学科划分,其中语文8人、数学8人、英语8人、物理5人、化学3人、生物4人、历史3人、地理4人、政治4人、计算机1人、体育1人、心理1人。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8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具有与任教学科一致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以网上公布成绩为准),在2021年及2022年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者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招聘,通过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位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不签订聘用合同。
5、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级别普通话等级证书;
6、在职人员报考时需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的,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失信被执行人、在校期间有舞弊行为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任丘市第一中学南校区音体美综合楼一楼阶梯教室(所有报名人员均须持有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经测温正常方可进入校区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7月18日至7月2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
3、下载并填写《任丘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原件(或网上公示截图)和普通话资格证(上述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考务费:100元(需现金缴费)
同一学科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减少或取消该学科的招聘计划,并将此招聘计划数调整到符合开考比例的学科。具体调整方案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在网上发布公告。
5、现场报名完成后,需进入任丘人事人才网http://rqrsrc.com/提交电子报名信息,提交截止时间为7月22日下午5:00.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报名信息的不允许参加笔试。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教材教法、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理论等,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可在任丘市人事人才网查询,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内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依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3、面试
面试方式为“试讲+答辩”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内容另行通知。
4、总成绩确定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资格复核
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各学科招聘计划数与考生从高到低的总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核人员。如某一学科总成绩末位并列并超招聘计划数时,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高者优先)、高中教学经历(长者优先)的方法,确定排名顺序,如按照以上办法仍不能确定人选时,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审核资格复核人员相关证件、档案和有关材料。条件符合的进行体检,条件不符的取消拟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四)体检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及待遇
统一签订“任丘一中教师聘用协议”,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计算在聘用期限内。待遇参照事业编制教师,所需资金由财政拨付。聘用人员五年内不允许离职,否则按违约处理。
五、有关要求
1、当前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在笔试、面试等招聘环节,所有报名人员均须持有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且“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及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否则不可参加考试。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应聘资格,如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要严肃查处。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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